“的”、“地”、“得”的用法区别本是中小学语文教学中最基本的常识,但在使用中也最容易发生混淆,再加上一段时间里,中学课本中曾将这三个词的用法统一为“的”,因此造成了很多人对它们的用法含混不清进而乱用一通的现象。下面结合实例,谈谈“的、地、得”的用法。
一、“的、地、得”的基本概念
1、“的、地、得”的相同之处。
“的、地、得”是现代汉语中高频度使用的三个结构助词,都起着连接作用;它们在普通话中都读轻声“de”,没有语音上的区别。
2、“的、地、得”的不同之处。
吕叔湘、朱德熙所著《语法修辞讲话》认为“的”兼职过多,负担过重,而力主“的、地、得”严格分工。50 年代以来的诸多现代汉语论著和教材,一般也持这一主张。从书面语中的使用情况看,“的”与“地”、“得”的分工日趋明确,特别是在逻辑性很强的论述性、说明性语言中,如法律条款、学术论著、外文译著、教科书等,更是将“的”与“地”、“得”分用。
“的、地、得”在普通话里都读轻声“de”,但在书面语中有必要写成三个不同的字:在定语后面写作“的”,在状语后面写作“地”,在补语前写作“得”。这样做的好处,就是可使书面语言精确化。
二、“的、地、得”的用法
1、的——定语的标记,一般用在主语和宾语的前面。“的”前面的词语一般用来修饰、限制“的”后面的事物,说明“的”后面的事物怎么样。结构形式一般为:形容词、名词(代词)+的+名词。如:
①颐和园(名词)的湖光山色(主语)美不胜收。
②她是一位性格开朗的女子(名词,宾语)。
2、地——状语的标记,一般用在谓语(动词、形容词)前面。“地”前面的词语一般用来形容“地”后面的动作,说明“地”后面的动作怎么样。结构方式一般为:形容词(副词)+地+动词(形容词)。如:
③她愉快(形容词)地接受(动词,谓语)了这件礼物。
④天渐渐(时间副词)地冷(形容词,谓语)起来。
3、得——补语的标记,一般用在谓语后面。“得”后面的词语一般用来补充说明“得”前面的动作怎么样,结构形式一般为:动词(形容词)+得+副词。如:
⑤他们玩(动词,谓语)得真痛快(补语)。
⑥她红(形容词,谓语)得发紫(补语)。
三、“的、地、得”用法的常见错误
一般而言,在特约记者和通讯员来稿中常见的“的、地、得”用法错误,主要表现在该用“地”、 “得”的地方全部用了“的”。如:
① 这两年,该公司的职工不断的(地)转变观念。
我们说“地”是状语的标记,用在谓语的前面。此例中主语是“职工”,谓语是“转变”。很显然,用“的”是错误的,应该用“地”。
②该项目不仅创下了该公司单项工程总产值之最,更为重要的是成功的(地)闯进了上海的国际石油化工项目建设市场,踏上了一个更高的平台。
这个例句虽然比较长,但谓语“成功”前的“的”明显用错了,应该改为“地”。
③各项安全工作做得很到位,安全防范措施都落实的(得)很好。
补语一般回答“怎么样”的问题,前面一句回答“做”得怎么样,用了“得”,很对;可接下来回答“落实”得怎么样问题时,作者却用了“的”。这个错误非常明显,可惜作者没有发现,正确的用法应该是“得”。
④身体更不敢碰到被太阳炙烤的(得)滚烫的铁车梯。
如果我们问“炙烤”得怎么样,就知道例句里用错了,应该用“得”。
“的”还有其他的用法,比如——这个东西是谁的?我的。这里“的”是代词,不是我们这里要讨论的对象,就不再赘言了。
关于“的”和“地”用法的一些注释:
1989年上的初中,《语文》课本第二册第267页的页下注内容如下:
根据《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(试用)》,定语的标志和状语的标志都用“的”,不再分用“的”和“地”。
《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(试用)》是在1984年1月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制定的。《提要》中讲到结构助词“的”的时候,做了注解。如下:
这里不区分“的”“地”,都用“的”,过去曾经不分,并未引起混乱,而通行的分写办法在教学上不无困难,事实上也确有疑难情况,所以根据许多教师的建议,提倡不分。但是目前报刊文章和许多著作中大都是分写的(虽然分得不妥当的屡见不鲜),因此不作硬性规定,愿意分写的尽管分写,只要分得对就行(定语用“的”,状语用“地”)。